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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2014-11-07 10:25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部(处) 

近年来,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为主线,强化研究生党建思政工作,大力推进研究生管理体制、招生制度、培养机制改革,逐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在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凝炼我校研究生培养特色上做了大量工作,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一、研究生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

1、权限下移,建立以二级学院为主体的三级管理机制

自2012年来,管理权限下移至培养单位,进一步明确学校、学院、学科组、导师和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中的职责与权利,实行分级管理,建立以二级学院为主体的管理模式。推行以事分权、以权定责、分级管理、重心下移,实行学校、培养单位、学科组三级管理体制。

2、加大投入,合理划拨研究生教育经费

根据学校实际,逐步加大经费投入。研究生课时费按实际教学时数根据工作量计算办法由二级学院汇总,学校核发。研究生培养指导费、论文送审费、答辩费、科研费、实验费、实习补助、社会实践费、团学活动费、党建经费、就业经费等按学校标准划拨二级学院。

3、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提升了研究生综合管理水平

购置研究生管理系统,推进流程化管理,加快实现研究生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的进程。

4、研究生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近几年,学校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研究生入学教育、研究生诚信教育、考风考纪教育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研究生的学风明显好转,学术氛围日渐浓厚。同时,高度重视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积极支持各种竞赛和文体活动。通过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研究生文体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研究生的业余生活,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和体现。

二、学位点建设和学位授予成绩显著

近年来,为提升了我校的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学校以法学、公安等优势学科为基础,整合全校资源,相继取得法学、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和社会工作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并以一级学科为平台,以二级学科为突破口,进一步凝炼专业方向,努力培养研究生教育梯队,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一些传统优势学科科研、教学实力不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诉讼法学(物证技术)等理工科学科异军突起,产生了大量学术科研成果,学位点建设初见成效,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为地方经济、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学校印发《甘肃政法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学位申请、授予的条件、程序和权责。同时,学校还认真核查了2008年9月以来的学位授予备案信息,对于误报、漏报以及关键信息不全的备案信息进行了更正,使我校2008年9月1日之后授予的学位证书信息全部实现上网查询。

三、研究生招生规模持续增长,生源质量和就业率稳步提高

200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只有30人,毕业和授予学位人数年均不足30人,2010年招生量人数只有100人左右,研究生教育很难形成规模。为此学校下大力气争取生源、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针对研究生生源数量、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与省外地区、政法院校以及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联系,多渠道宣传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情况,近几年生源数量不断增加,生源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也有了明显的改善,而且分布的省区也明显增多,质量比往年有了很大提高,录取新生中重点大学的毕业生比例逐年上升。针对研究生规模偏低的状况,主动与主管部门联系,让主管部门充分了解学校的硬件情况、导师队伍状况和科研能力,取得了主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近几年招生规模增幅较大,年平均增幅超过30%,在校生人数也有了较大增长,目前己接近500人。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毕业研究生就业能力,学校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就业政策宣传与就业指导,每年联系省内外用人单位到学校召开小型人才招聘会,千方百计促进学生就业。2013年共有126名毕业生顺利毕业,初次就业率为81.5%,2014年共有154名毕业生顺利毕业,初次就业率为87%,初次就业率逐年上升。

四、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培养体系日臻完善

1、研究生教学管理改革效果明显

近年来,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从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培养学术型、应用型人才并重并逐步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兄弟院校研究生培养经验,全面听取教师以及在校研究生的意见,积极开展了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使人才培养思路更加清晰,教学目标更加明确。同时,进一步加强课程体系清理与优化,夯实教学基础,初步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研究生课程体系。

2、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新模式

加强统筹协调,探索联合培养方式,积极推进联合培养工作进程,建立了联合培养模式、机制和推荐、选送、管理的制度体系,并积极组织研究生前往吉林大学法学院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

3、加大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力度,初步形成淘汰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力度,依据《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时,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严格使用考核结果,及时终止考核不合格研究生的学业。同时,将淘汰机制贯穿学位论文工作全过程,在论文开题及进展及完成阶段,进一步加强对论文的选题、中期进展进行考核力度,在完成论文后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认定,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将延期毕业。

五、研究生教育搭建创新平台激励作用初见成效

为更好地促进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活动, 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科技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学校相继制定多种奖励政策,积极搭建创新平台,激励学生成长成才。在校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和考取名校博士研究生的情况逐年递增。

(1)设立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著作)奖

在校研究生以甘肃政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每篇奖励50000元或20000元,在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每年进行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每篇优秀学位论文奖励2000元。

(2)设立研究生创新扶持基金

我校通过交换生、联合基地培养,增强学生创新能力,专项设置研究生创新扶持基金,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同时实施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凡经申请被批准为培育计划者,学校一次性划拨经费5000元。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各类比赛,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

(3)设立专项就业奖励

重视研究生就业,划拨专项就业经费,加强研究生就业指导与就业推介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强化学生就业能力培养,鼓励其积极就业。对考博学生和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企业就业者给予奖励或一定的政策倾斜。凡考取“985”大学博士研究生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导师4000元,学生6000元),考取其他大学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导师2000元,学生3000元)。  

六、导师队伍建设取得较大成绩

随着我校学位点数量的增加和研究生招收规模的不断扩大,研究生导师队伍也不断壮大,目前,有硕士生导师106人,导师队伍的职称、学历、年龄结构更加合理。近几年,学校进一步加大导师队伍建设力度,取得较大成绩。

1.严把导师遴选入口,注重导师岗前培训

修订《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按《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开展硕导遴选工作,并制定岗前培训方案。邀请吉林大学姚建宗、蔡立东教授等省内外专家对硕导进行培训。聘请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李玫瑾、罗大华、马皑等教授以及曾在一线工作、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刘文等专家为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2.严格落实“双导师制”,加强法律硕士导师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暂行办法》。2013年开始,学校聘请了来自省内实务部门的36名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法律硕士实务导师,确保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七、规章制度不断健全,研究生教育更加规范

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校研究生教育不断规范,组织机构日渐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健全。为了正确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出台了《甘肃政法学院<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为了规范研究生招生、教学、学籍、实践、考核等培养各环节管理,制订了《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工作条例(试行)》、《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等23项相关管理文件;为了保证研究生教育的正常开展,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位,制订了《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和使用规定(试行)》等3项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学位授予质量,规范学位授予程序,制订、修订了《甘肃政法学院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试行)》、《甘肃政法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等7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调动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制定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意见》等6项规章制度,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制度。这些制度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多个方面,为我校研究生教育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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