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历史回眸 | 党建知识 | 组织机构 | 学习资料 | 党员风采 | 成就巡礼 
历史回眸  
当前位置: 首页>>历史回眸>>正文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加快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
2014-07-11 16:34 民商经济法学院 王茂林 

党的十八大是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继往开来的盛会。十八大报告内容丰富,高屋建瓴。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出发,科学地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基本经验,深刻阐明了党在新世纪坚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报告高屋建瓴,立意高远,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思想深刻,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报告全面系统总结基本经验,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作用。

“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师德水平和也未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胡锦涛同志的报告表明对教育工作者的殷切希望和要求。十八大报告把“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之首,更加突出了教育在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位置。更加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我们今后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党对教育工作者的殷切希望和要求。高校教育承载着为社会服务并培养大量的教育人才的重任,是教育的重要环节,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必须重视并加强学院内涵建设,在教学科研并重的良好机制下,不断提高学科建设,争创学科发展一流水平。学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必须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才能真正把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从我院实际出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当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为中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全面推进学院各项工作。

(一)以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深化理论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在教学内容课程设置上,一是坚持宽口径、厚基础与个性化培养相结合,优化整合好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关系。以法学导论等18门法学专业平台课程,用必修课保证专业基本培养规格,进一步设立民商法、经济法、财经法务、律师、知识产权等五个柔性专业方向的选修课模块课程,由学生自由选择,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了空间;二是重点推进课程和教材建设。在建设好现有的省级、校级精品课、实验实训教学示范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省级、校级精品课的建设力度,力争十二五期间,把全部专业课和重点选修课建设成省级、校级精品课。出版一批适合我院适用的优质特色教材。在教学手段方法上,一是搭建高水平的网络化教学平台,发挥现代科技在教学中的特有优势。二是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积极推进案例教学法,“双师教学法”,法律诊所教学法,辩论式教学法、情景式教学法、研究式教学法等,开设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法庭”课程等。三是创设“开放讲坛”课程,邀请不同学科的专家、教授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讲授前沿知识、评述热点问题。

(二)建构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一是努力办好模拟法庭、律师制度与实务、法律诊所类等构成的法律专业技能类选修课模块,强化学生法律技能的培养。二是做好学生参加校内开庭观摩、暑期国情调查、法庭论辩赛、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活动,拓宽学生的视野。三是致力于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推动和落实“高校——实务部门”合作的共建机制和培养模式,实现两个翻番:实现校级实习基地增加翻番,进一步建设好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实现外聘实践人员翻番,扩大外聘实践人员的规模。通过与政法、司法部门紧密合作,探索“学校——司法实务部门共同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四是建立新的专业实习体系。借鉴先进经验,实施在低年级进行“专业见习”和进行高年级“专业实习”相结合的“两分法”专业实习方式,构成持续性、阶梯性的专业实习体系。拓展学生知识,训练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充分发挥两支教师队伍的作用,合作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一是建立健全专职教师引进、培养方式。鼓励教师主动走出去,走向社会,深入司法界,不断提升司法实务能力。鼓励教师到重点大学读博士,到国外进修、访学,提高师水平,保障教学质量。二是加大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继续做好青年教师导师的传帮带工作;提升青年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青年教师参与教学奖或教学奖培育、教学改革和教材编写等项目;给予青年教师更多参与国内国际学术会议的机会。三是建立优势互补的兼职教师队伍。选拔那些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热心法学教育事业的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型”领导或优秀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担任法学客座教授、兼职教授以及法律硕士实务导师,参与法律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的教学、论文指导、实训指导等培养工作。邀请知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课堂,为学生讲解经典案例和司法实务,与学生开展面对面交流,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教师共同合作的教学模式。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甘肃政法学院宣传部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邮编:730070